关于推荐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教委4月22日发布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规定要求,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有竞争力的人选进行申报。
推荐人选的确定需经所在部门党政领导集体研究。推荐人选确定后,需在所在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由于申报时间较紧,公示可与报送材料同时进行),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需说明集体研究情况及计划开展的公示方式与期限),连同文件要求的个人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28日中午12点前报送人事处206办公室。
特此通知。
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关于推荐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