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四川美术学院考点2020年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将试点网上确认,考生通过网上上传要求的相关材料,考点在网上完成材料审核,一般情况下考生不用再到现场确认(因审核原因要求到现场的考生除外)。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在四川美术学院考点报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已完成交费的考生。
二、确认网址
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考生可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手机端浏览器访问该网址并登录进行确认,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
三、具体安排
1.从2019年11月4日下午3时开始,考生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下午4时,过时未提交确认的考生,将不能再确认。
2.2019年11月5日上午9时起,我点开始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尽快返回审核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手机短信,及时按短信提示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我们将根据情况要求重新补充上传材料或者到现场审核,补传材料和现场审核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8日下午4时30分,过时将不能再确认。建议考生自网上确认系统开通后及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为重新补充上传材料或需要到现场审核预留充足的时间。
3.从2019年11月6日开始,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11:30止,补报名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确认现场领取补报名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后再进行网上确认。
4.若考生需要修改报名信息,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补报校验码,通过补报名完成信息修改;或由现场工作人员修改,现场修改从2019年11月6日开始,至2019年11月8日下午4时30分止。
建议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填写错误(如时间、欧宝体育平台_亚博足彩app-唯一授权官网、学习形式、证书编号等),如有需要,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修改后,再进行网上确认。
四、网上确认要求上传的审核材料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
1.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人像面、身份证国徽面。未办理身份证件的军人报考,须提供《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见附件1),该证明必须由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要求该证明的原件图片。
3.手持身份证照片。
以上材料请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的要求上传,凡不合格者,一律返回重新补传。
(二)其他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图片1张。
2.未通过学历验证的考生
凡未通过学历验证的考生,必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者之一均可)的图片1张。
其中,如果是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仅需上传成绩单或学生证(两者或两者之一均可)的图片1张即可。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上传《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的原件图片1张。此表应加盖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同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原件自行妥善保管请勿丢失,复试时须提交此表原件。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
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必须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图片各1张。
5.现役军人报考
已入军籍的军校应届生请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军队在职干部请提供军级及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军校应届生或军队在职干部必须上传上述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图片1张。
6.在校研究生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请提供所在单位管理部门(研究生院、处、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上传该证明的原件图片1张。
以上材料要求图片清晰、完整、无遮挡,凡不合格者,一律返回重新补传。
五、注意事项
1.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保证报考信息中所填手机号码畅通,网上审核结果均会通过短信发送至该号码。若考生手机号码无法正常接收短信,应在网上确认期间随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应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档案自助免费申请,申请办法请见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请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考生网上确认期间,如遇到问题,可致电023—65921055、65921056咨询。
六、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见附件2),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见附件3)。
2.请所有考生积极备考,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见附件4)。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5),否则,将按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附件6)和《重庆市教育考试条例》(见附件7)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重庆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阅卷实行网上评阅的方式,考生在答题时如填涂、书写不规范,将会直接影响答题卡的扫描效果,进而有可能对教师阅卷甚至考生成绩造成影响。因此,广大考生在客观题填涂、主观题作答时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书写规范》(见附件8)作答。
附件【附件2—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相关条款节选及司法解释.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书写规范.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考场规则.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重庆市教育考试条例.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诚信考试,谨防骗局.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案例.docx】已下载次
【关闭】